【圆明网】我叫张自琴,四川古蔺石宝人,我丈夫罗正贵是古蔺石宝镇政府退休干部,我们都是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在我们被迫害得家破人亡、被迫流离失所的境况中,我们又被古蔺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我们夫妻双双被古蔺法院非法判四年。这是我们遭到的第二次非法判刑迫害。
我在古蔺、泸州纳溪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两年多,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被劫持到成都龙泉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历经近两年(差十天两年)的魔难,我终于脱离监狱黑窝回到了家。我刚进监狱时体重一百三十斤,很快就被迫害成只有六十二斤,出来时骨瘦如柴。
在这第二次的冤狱迫害中,我的身体在被折磨的体衰力竭的情况下,监狱医院肆无忌惮的抽我的血。金堂中心监狱医院三个月不到,对我强行抽血十二次,共十八管;龙泉监狱医院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三十起至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星期一止,持续抽血,十天半月抽血到固定每周抽血。连抽血的人都说,血都抽不出来了,造血都造不赢。
我们夫妻修大法身心受益,从此结束了被疾病折磨的痛不欲生的生活,丈夫的绝症痊愈,我们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可这场迫害不仅害得我们家破人亡,痛失儿、孙;我自身还遭到种种非人的酷刑折磨。我七十八岁高龄的丈夫至今还在四川乐山五马坪监狱,不知他还在遭受到什么样的迫害?
我在监狱遭迫害部份情况揭露如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在江泽民“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人性的邪恶政策的推动下,我们和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受到难以想象残酷迫害。
迫害一开始我们就不断被古蔺石宝“610”(专门为江泽民实施迫害的非法组织)、派出所、镇政府综治办人员骚扰,我们的家没有一天安宁。我被多次关押,丈夫几进洗脑班,我们的家被多次查抄,我们又先后被非法判刑。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七年,我们夫妻先后从冤狱回来,一家人好不容易团聚,但接踵而来的迫害使我们落入更悲惨的境地。(我第一次被判刑迫害,遭到四川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几十种酷刑折磨,九死一生。参见明慧网报道《残酷迫害夺去我家三条人命》)
迫害开始,单位涨工资没有丈夫的份,同等人员的工资涨到两、三千,丈夫仍只有九百六十元。这点微薄的收入难以维持一家几口的生活。二零零八年孙子出生就患病,因无钱进医院医治,出生才几天就夭折了。
二零零九年三月,古蔺县国保“610”、石宝镇政府书记、镇长、派出所所长、镇政府综治办人员等等,追随江泽民的各类不法之徒对我们围追堵截,我们带着生病的大儿子被迫离家避难,儿媳妇远走他乡。二零零九年五月丈夫的养老金被冻结,我们在镇政府的住房被强占。在飘泊中,吃饭、居住都困难,哪有钱治病?年纪轻轻的大儿子在精神恐惧中,被疾病折磨活活痛死。孙子夭折,儿子惨死他乡,这是江泽民迫害我们家最残忍的事,我永远也无法忘怀。
二零零九年三月我们流离失所在外,度日艰难。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古蔺“610”让我的亲戚打电话骗我们回家,说要补给丈夫的养老金。古蔺国保“610”找到了我们的栖身之处,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日晚将我们非法绑架,十一月十一日将我们劫持到古蔺看守所。在古蔺看守所,古蔺“610”警察张显文携带的一名便衣警察,残暴的、强行的对我拍照,抓住我的头发还扭伤了我的手,致使我的手疼痛了好几个月。
二零一一年年底我被转移到泸州纳溪看守所关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古蔺法院对我们非法开庭。庭审五小时中,我们和律师完整的进行了辩护,法律与事实都足以证明我们无罪。公诉人、审判长对我们的辩护沉默无语。我们与律师都要求当庭释放。但是法庭被胁迫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依然冤判我们各自四年。我们先后被投进监狱黑窝迫害。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在成都龙泉女子监狱的遭遇
一、绝食反对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我被关进成都龙泉女子监狱第三监区。一到那里,恶警副监区长杨梅首先就命令服刑的犯人剪我的头发、逼迫我穿囚服、戴有罪犯标记的胸牌。我拒绝穿囚服,就把我自己的衣服也全打上罪犯的标记。在强行给我剪发、与逼迫穿囚服的过程中,一伙犯人打得我全身是伤。我向监区长反映犯人违法的暴力行为,恶警副监区长杨梅却说:谁证明打你了?
我不是罪犯,不应该被当作罪犯对待。我拒绝接受对我的这一切不合理的强迫和暴力。进监狱十天,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一日,我绝食反对迫害。绝食期间,我被弄到龙泉监狱医院灌食、输液。从监室往返监狱医院由犯人用担架抬,四、五层楼高,她们经常一到上下楼的地方,不管在哪层楼,随时都可以把担架一扔,拉着我从楼梯上拖下来,或拖上去,让肉体在坚硬的楼梯上磨,故意让我的身体被拖疼,拖伤。这是恶警副监区长杨梅在背后指使的。
中共酷刑示意图:拖拽 |
二、丧失人性的野蛮灌食与精神迫害
绝食二十五天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被劫持到成都市金堂县中心监狱医院。那里是杀人不见血、整死人不填命的黑窝。我一到那里就听住院的犯人说,短短时间里就有两名法轮功学员被整死。其中一个叫何成玉的,是我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在简阳养马河监狱遭受迫害时认识的。
金堂监狱医院的警察指使犯人用“束缚带”将我四肢呈大字形捆绑在床上,插胃管灌食。一天二十四小时我被捆绑着不能动弹,不能翻身,大小便躺着解,靠别人接;刚开始胃管插一个月都不换,拔出来管子都发黑了。犯人王进雅有时故意把流质调的很烫,烫的我胃子火辣辣的疼,脸上冒大汗;晚上还故意骚扰不让我睡觉。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捆绑在床上被灌食已经很痛苦了,监狱医院姓浦的监区长几次指使犯人打我,加重对我的迫害。犯人用几个衣架合在一起猛力的打我的脚。我的双脚被捆着一点也无法躲避,任由她们打,打的我很疼,很难受。
犯人王进雅说,狱医教的一招:掐眉头、捏耳垂,施暴不留伤痕。她经常使用狱医的毒招对待我。
一天狱医说,“腰部下面都睡烂了”,警察才把我的脚解开,手仍然被绑着,直到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才松绑。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我被捆绑在床上,差六天就两个月了,从床上下来时我全身发颤,站不稳,挪步都困难。
此时,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是,犯人在恶警的指使下用下流无耻的手段来迫害我的信仰。二零一四年正月十三(三月三日),犯人王进雅、何虹、王亚把我师父的名字与其它一些诬蔑大法的恶言恶语写来贴在便盆里逼迫我在里面解便,让我侮辱师父,对大法犯罪。之前她们在我被捆绑在床上不能动弹的极其痛苦的情况下,还把师父的名字写来贴在我嘴上。
三、饥饿折磨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我绝食差一天就三个月了,一个犯人来传达监狱的意见,同意我不穿囚服、不戴胸牌、衣服不打罪犯标记的要求,我停止了绝食。但是,金堂监狱医院却用另外的方法折磨我。医院姓林的警察说,“吃了也不会让你舒服!”好几次犯人把饭摆好,只让我看,不让我吃,看看就端走。在饥饿的虚弱中,警察还唆使两个犯人架着我在走廊里来回跑。两个高大的犯人一边一个架着我的胳膊,我几乎被悬空只有脚尖着地,她们架着我跑,消耗我的体力,还弄得我手臂疼痛难忍。
这个姓林的警察还曾为逼迫我穿医院的病员服,指使犯人用刷厕所的刷子对我暴打,犯人的手都打软了,她才叫暂时停止。
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我从金堂监狱医院被劫持到龙泉监狱后,继续遭受饥饿的折磨。三个月的时间,每天只给很少的饭菜,根本就吃不饱。别人可以买几百元钱的食物,我被限制只能买生活用品,能吃的东西一分钱都不准买。监狱警察故意让我在饥肠辘辘中煎熬,饿的我好惨哟!
四、再次绝食反迫害
龙泉监狱一面用饥饿折磨我,摧垮我的意志,狱警杨泳洪(龙泉监狱三监区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一面又指使犯人强行剪我的头发。四月十五日把我的头发剪的只剩几分长。自始至终我都清楚,我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不是罪犯,我不能接受罪犯的对待。再说,监狱哪里是法轮功学员呆的地方?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我再次绝食反对迫害,监狱更加残酷的迫害我。
如,药物迫害。我第二次绝食两个半月后,即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八日,我被弄到龙泉监狱医院灌食,灌食后六天连续出现头晕眼花,视物模糊,同时约四天连续出现头晕、头胀头痛;九月十日,监狱护士兰卡斯满(彝族)在我左手手背上扎针输液后我就出现双手、双脚麻木。严重的时候手和脚一碰到东西便又麻又痛,痛的如很多针在扎一般。此状况持续了一年多,直到出冤狱回家炼功后才恢复正常。
鼻饲插管。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六日我再次被劫持到成都金堂监狱中心医院,灌食的故意用很粗的管子,插的很难受。一个服刑的护士说,我鼻子进了个蚊子都难受的很,而要给你插进这么大的一根管子在鼻孔里!
五、骇人听闻的抽血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六日~十二月九日,在金堂中心监狱医院三个月不到,我就被该医院强行抽血十二次,共十八管。我因长期被灌食,身体已经被摧残的很衰弱了,监狱医院却还大量的抽我的血!
抽血时,医院里服刑的犯人把我的头往一旁扭开、压着,还用手遮住针管,不让我看抽了多少血(之前也抽过血,记不清多少次了)。在这期间我还被铐上手铐频繁带去作全身体检,姓蒲的监区长还指使犯人打我,打的我很痛。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以后,我从金堂监狱医院又被送回成都龙泉监狱,龙泉监狱医院强行抽血肆无忌惮的进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二零一五年四月三日近四个月时间,我断断续续被弄到龙泉监狱医院住院、灌食、输液、抽血,从二零一五年四月三日起就被固定在医院里了,更方便了医院抽血的进行。
我能记起的龙泉监狱医院抽血的情况: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三十日开始抽血;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监狱护士兰卡斯满抽血;
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恶警监区长杨梅纠集一伙人绑架我到金堂医院抽血,抽了两针管,其中一支有半管;
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狱警杨泳洪与犯人强迫抽血;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抽血;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由监区长指使抽血一管半;
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抽血;五月二十五日抽血;
六月二日抽血;六月八日抽血;六月二十三日抽血,说是拿到金堂总医院作化验。
从六月到九月,抽血的密度越来越大,几乎固定每星期一、或星期二抽血。最后一次抽血是在我出狱前一个月的十月十二日星期一。
我在被灌食的情况下还被抽血,况且灌的东西包夹许正英只给了三分之一。灌食的粉末一瓶约三百多克,分四次,她把灌食的粉末偷去三分之二自己吃,或抹脸、抹手。其实我胃里并没有什么东西。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一个主要负责对我抽血的人对我说,“血都抽不出来了”。后来又说,“造血的功能造血都造不赢”;“灌进去的远远不够身体需要的”;还说:“吃饭就不抽血,不吃饭就抽血。”“共产党的付出是要收回代价的”。听这句话的意思是:我的血被抽去卖钱了?
六、利用恶人迫害
在龙泉监狱,先后有五个犯人包夹我。最后一个叫许正英的包夹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就跟着我,从监狱到医院,从医院到监狱,野蛮的折磨我十一个月,直到我摆脱冤狱。
许正英是一个非常暴躁、心态变异的人,说一不二,指使你做什么,话音没落,拳脚就来了。我经常被打,被掐的满身满脸是伤。她经常用恶毒的语言咒人,用极其下流的话损人。从身体上、精神上对你双重折磨。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起医院每日对我采血,说是查血糖、肝功,直到我出狱前一个月才停止。每次许正英协助采血就撇我的拇指,拳打、掐脸,掐手臂,消毒水喷脸,喷嘴。有次采血血喷溅而出,不知搞的什么名堂。她协助强迫抽血时,不仅又打又掐,有次用膝盖压在我的肋骨上,用拳头击打肋骨,我的肋骨疼了许多天,呼吸都疼。许正英包夹我三百多天,对我行凶作恶至少有一百六十多次。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是她打我最厉害的一次。那天,警察拿我的衣服去打罪犯标记,在我出狱前也不放弃逼迫我“认罪”,“伏法”,不放弃逼迫我承认自己是罪犯。许正英协助警察迫害,不准我反抗,不准我讲真相,便用我的裤子、袜子企图捆我在床上。我竭力反抗,她捆绑不成,便给我一阵暴打。打得我全身是伤,出狱时嘴唇还开着裂口,凝结着血块。
一个接受改造的在押罪犯,哪有这样的权利对他人施暴?她背后撑腰的不就是监狱警察吗?监狱警察被江泽民利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罪孽已经很大了。她们以减刑为诱饵,利用与放纵犯人人性恶的一面迫害法轮功学员,裹挟犯人与她们共同参与犯罪,坑了自己,也害了他人。我为她们深感痛心、惋惜。
七、警察怕什么?
监狱医院及监狱的警察,一般都把胸牌隐藏在衣服里,或者把牌反过来戴,就怕别人看见她的名字,很少有把胸牌亮出来的,她们怕什么?
我刚进监狱时体重一百三十斤,很快就被迫害成只有六十二斤,出来时我骨瘦如柴;犯人动辄抓我的头发,我的头发被扯掉了很多,出来时已经稀稀疏疏的了。我在龙泉监狱黑窝被迫害差十天就两年,我被迫绝食二十余月。在我被迫害的体衰力弱的情况下还被大量抽血,监狱是想把我靠干,把我置于死地?监狱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迫害了多少好人?迫害死了多少法轮功学员?这些违法犯罪的人心里会踏实么?
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龙泉监狱三监区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狱警杨泳洪和犯人抓住我的头发强行拍照。此前此后她曾多次对我强行拍照、录像。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在成龙泉监狱医院午觉时我睡着了,杨泳洪来我床前反复拍照,不知拍了多少。然后又把我叫醒后录像。不知她们拍那么多照片、一次次录那么多的像要干什么?或许他们为逃脱以后的清算在编造“关心”的谎言,编造“春风化雨”的业绩。可是,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不管是监狱的警察,还是政府、610、公检法人员,他们已经罪大无边了。这些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各类人员其实也是被江泽民坑害的受害人。即便法轮功学员可怜他们,同情他们,不追究他们,老天也不会放过他们呀。除非他们明白真相,真心悔过,立即停止迫害,将功补过。
目前全球诉江,结束迫害清算罪恶的日子就快到了。那些还在监狱对法轮功学员行恶的人,应该警醒了。法轮功学员是用生命与血泪来唤醒你们的良知。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才是能自救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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